当前位置 >>

教学资源>教学文件

大气科学校外实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29   字体大小T|T

一、本科生校外实习(野外实习)的形式有校外实习基地实习、气象局跟班实习、气象科技公司实习等。

二、校外实习基地实习由学院统一组织,前往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开展实习实践活动;气象局跟班实习是指学生自己联系市级以上(含市级)气象局,按照气象局上班要求开展测报和预报实习,建议参加暑期夏令营时间冲突、身体条件限制(如晕车),不能跟学院实习团队实习的同学选择此类实习形式;气象科技公司主要包括气象仪器研发、气象科技服务的公司,这类实习主要面向可能选择气象科技工作公司就业的同学。

三、校外实习时间为一周时间(按工作日算5天),实习结束后都需要提供校外实习报告。气象局跟班实习和气象科技公司实习的同学还需要提供一份校外实习鉴定意见。

四、校外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兰州大学大学生外场实习纪律,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凡不遵守实习纪律,或从事违法违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五、气象局跟班实习和气象科技公司实习的同学必须征得家长同意,且需向学院实习指导老师提交家长签名的安全责任承诺书,方便指导老师与家长联系。

六、气象局跟班实习和气象科技公司实习同学,前往实习单位前,建议向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老师提交实习计划,按照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要求完成实习内容。

七、前往实习单位前,必须购买实习期间的保险,如不及时购买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实习期间要及时向家长和学院校外指导老师汇报实习进展。

八、下学期返校时,向学院提交校外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开具的实习鉴定意见,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23年8月29日